那么,假如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纠结利润结果,并且问哑了会计,会计该怎么办呢?
下面之了君就来为大家分享一则实际案例,来看看会计与老板计算利润到底有何不同。
利润怎么算?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问哑了会计(附案例)
很多老板会做生意,但不懂专业的财务知识,什么权责发生制核算不理解,但很喜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
这种情况下会计该怎么办呢?
我们应该用专业的财务知识去培训老板、培训公司设及财务方面的员工,让大家都知道会计原理,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核算的原由,从而都遵守财务制度,重视财务。
下面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一个实际案例,员工与老板的争议--到底谁算的利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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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财务,从外采购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100000.00元,增值税为13000.00元,价税合计113000.00元;销售价格为150000.00元,增值税为19500元,价税合计165900元,在不考虑其他费用的情况下,这笔销售利润是多少?
会计的核算方法如下:
利润=(169500-113000)-(19500-13000)=50000元。
老板的核算方法如下:
利润=(150000-100000)-(19500-13000)43500元。
会计提出了自己的核算利润的方法,老板也提出了他的想法,会计认为自己是对的,但又不知老板错在哪里?到底是自己对还是老板对,会计甚至对自己的算法都有所怀疑了。
其原因还是没有真正理解会计处理的原理,会计有可能就会这样被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问哑了。
那么,会计要如何从财务的角度说服老板呢?如何从财务的角度证明自己是对的呢?一起来看看会计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理解透切了,问题就云消雾散了。
从以上会计处理不难看出:利润=收入-成本=150000-100000 =50000元。所以我们可以大胆肯定利润50000元是正确的。
那老板错在哪里呢?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增值税只是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即我们向客户收的“销项税额”19500元你可以理解为代收代缴,不是你的一项费用。
但我们之前购进时支付了“进项税额”13000元,相当我们提前代垫了税,这时我们要从““销项税额”19500元扣除我们之前代垫的“进项税额”13000元,是不是我们之前代垫的时进项税额收回来了。
最后我们只需缴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即19500-13000=6500元,而这6500元是我们之前向客户代收的,也是不是我们公司的支出即代国家收代国家缴,所以不算我们的费用支出,当然也就想费用一样去抵减我们的利润。
其实商品在整个流通的环节,增值税最终消费者才是最终的承提者,所以中间环节都是代收代付而已,大家明白了吗?
看了上述之了君的分享财务,关于利润计算这一块,你知道如何说服老板了吗?如果大家还是不懂,或是后期财务有惑的地方,欢迎大家随时来之了课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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