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筹划发展前景展望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达到税收负担最低或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和实践。
一、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办法,企业(纳税人)需要资金由国家拨入,企业实现的盈利,不论以利润,还是以税金形式都要上缴国家,企业无权益可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服从于国家计划的安排,企业的经营筹划,既无存在的必要,也无实施的可能。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利益独立化。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获得经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影响举足轻重,甚至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筹划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自身利润的独立化,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动力机制;二是企业经营行为的自主化,这是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得以实现的保障机制。如果没有国家与企业之间利润分配的明晰差别,企业税收筹划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假如企业行为不能自主,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没有存在的可能;假如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关系不规范,无法可依,企业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前提。因此,企业税收筹划是被市场经济体制催生的,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一致性和同步性。首先,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只有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税法的权威才能得以体现。如果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没有严厉的惩处手段,无疑会助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那种情况下,企业纳税意识淡薄,不用进行税收筹划就能取得较大税收利益。其次,企业纳税意识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大多数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或缓缴税,但企业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同时,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也是国家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体现。
(二)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的多重功能。
(三)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税收筹划可以增加国家税收收入总量。从长远和整体看,税收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虽然降低了企业税负,但是随着产业布局的逐步合理,可以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上去了,收入和利润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将同步增长。
三、税收筹划发展前景
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作为前提。目前,税收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税法在纳税人、行业、地区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税收已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是国家意志的反映,但这种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是依赖于经济运行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通过设置税种、确定税率、选择课税对象、课税环节等体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一税种的应纳税款往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备选。
(二)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别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从国际范围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无论如何健全严密,税收负担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这种差别的存在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最优纳税方案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且其中的差别越大,可供纳税人选择的余地也越大。企业选择投资对象时,考虑到这些差别,会使自身的经济活动主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既合法减轻税负,又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达到税收筹划的节税目的。
(三)税收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收益,是每个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的,成本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利润,而影响生产经营成本高低的因素有很多,税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税收筹划是企业与生俱来的问题,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税收筹划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设备生产能力、营销能力的竞争,更主要的是整合资源能力、接受新信息能力和学习新知识能力的竞争。企业投资时,不仅要考虑当地的税收环境,而且还要研究该行业的税收规定以及国家对该地区的税收政策具体规定和发展趋势,以期达到一种动态管理的效果。同时,企业在研究经营战略、生产流程、销售网络等各环节的定价时,都应仔细研究是否符合国家或该地区的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我国加入WTO后,产品关税会逐步下调,国内市场将出现许多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师,我国企业也将逐步走向国际市场。企业对税收的理解与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无论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只有尽快掌握税收筹划的技能,才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四、税收筹划存在的误区
目前,很多纳税人甚至是涉税中介人士,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税收筹划就是节税。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从事税收筹划研究的专家在给税收筹划下定义时,都把税收负担最低化作为税收筹划的目的。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范畴,财务成本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税收负担最低化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实现上述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以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站在企业总体发展的高度来进行,不能为节税而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二是税收筹划须经税务机关认可。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制度。税务代理人作为专门从事提供税务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组织,应当坚持依法代理、独立和公正等原则,依法从事代理行为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目前,部分开展税收筹划业务的代理机构在与纳税人签订收费协议时,把税收筹划方案是否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作为衡量税收筹划是否成功的标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一些方案或报告的权利,同时也有为所出具的方案或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税收筹划方案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才有效的话,中介机构丧失了独立性,违背了其设立时的初衷,并减轻了中介机构从事税收筹划的责任,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部门的风险。也就是说,如税务部门认可了某筹划方案,而事实上该筹划方案存在某些问题时,认可该方案的税务部门将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出具方案的中介机构则会以方案已经税务部门认可而推卸其责任。
三是税收筹划是万能的。事实上,税收筹划只是企业财务成本决策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万能的、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税收筹划往往需要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产生出较大的总体收益和效果。
四是税收筹划是逃避纳税责任。一些企业“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把税收筹划当作“花钱请人来消灾”,平时不聘请注册税务师规范财务管理,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偷逃税嫌疑时,才想起了注册税务师和税收筹划,企图想方设法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智商消灭或解除纳税义务。
五、税务机关如何面对税收筹划
首先,要承认税收筹划发展的现实性。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国家把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务筹划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制定优惠税收政策,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税收筹划将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纳,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其次,税务机关应跳出“唯收入论”的误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法中都是权利主体。从纳税人来说,要做到依法纳税,既不多缴,也不偷税、逃税,同时也享有应得的权利。从税务机关来说,其根本职责是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不能超越权限,不能收过头税。因此,纳税人有权在合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合理安排涉税行为。
第三,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研究。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往往侧重于对现有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而忽视了对最新出现的、潜在的税收问题的研究和探索。税收筹划的不断发展,势必给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压力。税务机关做到应收尽收,必须加强对税收筹划乃至国内外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研究,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税务机关还要通过关注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活动,及时掌握税收方面的新问题、新动态,及时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使税收征管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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