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政策咨询、行业分析、财务建议等财务顾问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法
2.1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限执行以下第(1)项约定:
(1)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其它约定:
2.2服务费用
2.2.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 万元 (小写:****元)作为财务顾问服务费财务顾问服务协议,或按实际发行额度的百分之 * 作为财务顾问服务费。
2.2.2服务费用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具体方案为:
2.2.3付款方式为转账方式,甲方将财务顾问服务费汇入乙方提供的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行:***
2.2.4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培训或实地调研,或者需要聘请专家论证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培训费、差旅费、食宿费、专家顾问费等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能力范围内尽职勤勉提供专业化的财务顾问服务。
3.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财务顾问服务所必需的财务报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报表、文件及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及时将甲方的重大经营行为和其他重要信息告知乙方。
3.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3.4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履行本协议职责提供其他必须的条件和便利。
3.5甲方应对其经营管理行为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
3.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类咨询建议、方案、文件、报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以便于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所必需的财务报表、文件、资料、重大经营行为和其他重要信息,及要求甲方针对特定事项或在特定情形下提供授权或委托。
4.2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金额和支付条件向甲方按时足额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
4.3乙方提供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服务。
4.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度,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或建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任何由双方为完成本协议服务内容向对方所提供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分析资料及文件仅供双方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包括传真件)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一方的名义向第三者透露、引用、复印、摘要、记述或提供资料,但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为提高服务质量而向相关商业银行、乙方聘请的顾问和其他专业人员监管机关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十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6.2乙方依第八条所约定情形主张免责时,已收取的财务顾问服务费不予退还。
6.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服务,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以甲方已经支付的财务顾问服务费为限,且赔偿范围不包括甲方的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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