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31日讯(记者 张敏敏) 3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与济南市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前期税务部门支持山东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主要工作、出台的工作意见和惠及企业的制度创新等情况。
提早谋划,主动为自贸试验区发展做好税收筹备
设立山东自贸试验区对加速山东省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山东发展的重大机遇”。山东省税务局将支持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重大战略性任务,迅速行动,于8月22日召开工作筹备会,成立了由省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税收任务。8月23日,组成了两个赴外省自贸试验区调研工作组,确定了3大类15项调研内容。8月26日至30日,调研组分赴上海、湖北、河南、四川、广东、浙江六个省自贸试验区,与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区三级税务局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到自贸试验区内重点企业实地参观,了解区内税收政策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区内企业发展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学习专题报告,为下一步发挥好税务职能作用,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发展积累了经验。
持续发力,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税务制度创新
山东省税务局围绕山东省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山东税务,从完善征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流程再造等方面入手山东税务,研究了支持山东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创新措施和有关政策,9月12日制发了《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确定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税务部门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的任务目标,确保山东自贸试验区税收工作顺利推进。9月19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对省税务局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做出批示,要求把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措施“宣传好、用好。”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税务局又推出了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解读,编写了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手册,形成了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地、又实效,推动山东省自贸试验区快速、高效发展。济南市局也推出了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的21项具体措施。
措施有力,提升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
山东省税务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从五个方面发力,推出了税收工作创新举措,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税收服务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先行区、试验区。
一是推行“自贸税易办”服务,让办税更容易、更轻松。全面优化网上办税功能,打造自贸试验区10分钟自助办税圈,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推行涉税事项“网上办”、常规事项“自助办”、涉税业务“容缺办”,税收优惠“简约办”。
二是开展全方位政策服务,满足企业获取最新税收政策的需求。组建省市区三级联合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税务专家团队,依托电子税务局搭建网上答疑互动平台。提供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涉税热点难点问题“随时查、随身查”服务。
三是深化税收征管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让办税更便捷、效率更高。信用等级突破一年一评限制,实行随时调整的动态化管理;对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行“先许可后核查”;对出口企业首笔退税实行“先备案退税后核查”;对自贸试验区新开办企业,可任意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税控器、税费缴纳。
四是充分享受税收减免退税,让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退的退。平台企业实行规范化会员管理的自贸试验区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实行减免;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税收困难减免;融资租赁业务可实行出口退税。
五是涉税处理实行从宽原则,打造更为宽松的税收营商环境。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除涉及重大风险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入户检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对税收政策未明确的涉税事项和重大的特定涉税事项,纳税人涉及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且主动诚信报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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