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珂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纾困和培优两手抓,持续加大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了确保广大中小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中小企业增信心、稳预期、促发展,3月4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解读中小企业有关支持政策。
“1+2”文件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合拳”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纾解中小企业困难,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简称“1+2”文件),形成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短政策“组合拳”。
为贯彻落实“1+2”文件,各地抓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举措。如,北京市着力降低企业支付成本和融资成本,试点推广“贴现通”业务,发放中小企业服务券、首都科技创新券;上海市设立“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累计安排5300万元,对3800余家次“专精特新”企业信用贷款给予贴息;浙江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四川省聚焦降低企业负担、缓解融资困难、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4方面,提出10条财税政策。此外,山西、江西、山东、云南、陕西等省份也结合实际先后出台配套落实文件,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创新发展。
与此同时,各部门也出台了多个专项支持政策,如发展改革委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优惠;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等协调航运公司通过新开多条服务专线,为中小货主企业提供专项的运输服务;人民银行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各部门出台针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25项,涉及减税降费、资金支持、融资促进、稳岗扩岗、权益保护、扩大市场需求和专精特新发展等多个方面;各地出台政策文件52个,主要集中在助企纾困、政府采购、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这些惠企政策的出台落实,使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得了实惠。据工信部对2.5万户中小企业调查显示,82.6%的中小企业反映有帮助,85.1%的中小企业认为发展环境有所改善,85%的中小企业认为融资环境有所改善,92%的中小企业认为税费负担减轻。总体来说,中小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比较高。
多省市出台“专精特新”支持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去年,工信部出台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相关部门、各地方都在积极落实,近30个省份出台了专门的“专精特新”支持政策,北京、广西等8个省市印发了相关办实事清单,12个省份正在制定中。各地在落实办实事清单,支持“专精特新”方面的具体举措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去年安排35亿元支持1300多家“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有36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安排了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共计安排资金超40亿元。
二是创新支持的强度不断升级,创新举措不断丰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赋能。比如上海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创新成果转化240项,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项目167项;湖南组织产业链对接活动,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产需合作达800亿元。
三是融资支持温度不断提升。已有25个省份制定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定制化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比如安徽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全年累计新发放贷款5400亿元中小企业上市,服务企业23万户。
四是服务对接程度不断深化。各地陆续建立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专员队伍,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比如重庆创新实施“产业研究院+项目+基金+园区”模式,实施“专精特新”企业生成、哺育、成长、扶持四大行动;河南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和民营经济强信心、挖潜力、促增长活动,全省4万多名党员干部共联系帮扶企业6.3万家等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认为,各地还从知识产权、开拓市场、数字化发展、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广大中小企业要坚定走专精特新发展的道路,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支持创新的政策都会越来越完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五项举措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以下举措:一是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推进产融精准对接。结合行业生产经营特点、产业链强链补链需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匹配贷款期限,扩大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规模。推动更多金融机构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金融支持。
二是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与信用机构、金融机构依法加强数据共享合作,加大涉企信用信息集成共享力度,深度挖掘中小企业自身数据资源价值,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对抵(质)押物的依赖,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可获得性。
三是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各地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小微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四是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中小企业上市,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投融资对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结合北、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市场定位,通过名单式管理,精准化服务,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探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开辟绿色通道。
五是进一步推动畅通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引导其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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