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关键的一年。它既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制定之年。10月26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这意味着下一个“五年计划”即将拉开大幕。
而目前,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改革阵痛期,经济增速持续处于下滑阶段,中国亟需一场深入的改革将疲软的经济带出泥沼。与此同时,为了完成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的压力不言而喻。
唯有改革方可释放巨大红利。 10月25日,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庆典暨学术研究会上,经济学家吴敬琏也称,过去成效不大的原因在于存在实现这一转型的体制性障碍。唯一的出路是推进改革,通过改革消除制度性障碍。
而财税体制改革则是众项改革中的关键一环。对于财政和财税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如此定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回顾“十二五”,财政体制改革在一些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2014 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新修订的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营改增”试点也正在全国逐步“扩围”,并计划于今年全面完成。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1994年的财税改革:20年进程评估与未来10年展望》一书中指出,以这两件事情为标志,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事实上已经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财政支出也越来越向着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民生事项倾斜,公共财政逐步开始了覆盖农村的进程。
但细究,财税改革中问题依然不少:现行的间接税一边倒以及主要依赖企业税收来源的税制结构失衡;财政支出方面,经济建设性支出偏大,社会福利性支出偏低,民生领域投入不足;预算管理体制中财税规划,财政部2011年对外宣布称,我国已实现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目标,但时至今日,“全口径”预算管理很大程度上仍是流于形式。
为此,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的出台为“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的财税体制改革规划了蓝图。
根据《方案》,未来一段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
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财税规划,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方案》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在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中金公司10月20日发布的一篇“十三五”规划前瞻报告中预计,“十三五”期间的财税改革将主要集中在税制改革、预算体制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改革三大领域。
在税制改革上,提高直接税比重、减少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将逐步推进落实。在预算体制改革中,中金公司的报告指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标准将逐渐向一般公共预算看齐。而在财政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将在基本养老、医疗等领域承担更多的事权。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有望得到扩大。
改革的艰难之处也显而易见。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就明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间权利调整,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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