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7号印发)代办南京营业执照。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南京税务筹划,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建筑业税务筹划技巧,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五、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做好贯彻部署工作
二、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确保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家喻户晓
要扎实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规定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扩大宣传声势,引导社会舆论,做实纳税服务南京税务咨询。一是利用中央级主流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大、影响深远的优势,积极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二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介建筑业税务筹划技巧,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背景意义、政策内容、操作要点,让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调整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有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培训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发挥12366小微咨询服务岗的作用,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执行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国家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南京节税,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3年第49号)、《国家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同时废止。
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省局机关各处室: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特殊证明出具;负责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其他部门不再组织类似调查。
第二十一条 各市、县局纳税服务部门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岗位(窗口),引导纳税人正确行使行政复议权利,并负责受理纳税人对以下涉税事项的投诉、申诉:
(一)国税机关实施的服务和行为;
(二)国税机关作出的调查结论;
(三)国税机关作出的依申请事项审批结果;
(四)国税机关作出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款追征等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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