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2019〕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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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 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的通知
财办〔2019〕18 号
全文有效
2019.3.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2018财税体制改革,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改革落实工作,指出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要投入更多精力、下更大气力抓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理解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把推进改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持续保持“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历史紧迫感和使命感,高举改革旗帜,坚定改革信念,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把财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聚焦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深化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深入推进中央与地方及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及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狠抓已出台预算制度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深入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力争在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制功能,健全地方税体系。积极推进落实国资国企等相关领域改革举措。
三、进一步发挥省级财政部门的重要作用
省级财政部门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承担承上启下、狠抓落实的重要职责。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决策部署后,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向本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提出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建议,确保改革精神、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本地区深入推进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准确把握改革内在联系,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本地区深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举措的主要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步骤、配套措施等,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深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举措。
四、进一步细化实化改革举措
把细化实化工作作为深入推动改革举措落实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要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政策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决策部署后,地方财政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政策范围,细化实化改革内容、操作规范及工作要求等,既有硬任务、硬指标、硬考核,也有时间表、路线图,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动改革举措精准落实。坚持实事求是,细化实化,务实可行,精准有效,激发制度创新活力。
五、进一步完善改革落实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政策培训、评估调研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组织落实,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改革工作重点更多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紧盯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举措,聚焦有利于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改革举措,抓实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举措,对已出台改革方案开展实效评估。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鼓励基层创新实践。把调研贯穿改革落实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发挥贴近地方、了解基层的工作优势,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和善用有效方法,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六、进一步加强改革信息和宣传引导工作
加强改革信息工作,及时梳理本地区改革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抓改革落实的典型做法和鲜活经验等,整理改革信息材料并上报财政部(政策研究室)。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明确1名改革信息联络员2018财税体制改革,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改革信息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报送财政部(政策研究室)。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本地区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增强改革定力和改革信心;同时,对社会关注的改革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解疑释惑,正面引导,营造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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