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和业绩管理)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和业绩管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明确行政级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二)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预算管理,接受考核和监督。

(三)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六)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适应新的职责定位,切实转变职能,作为投资运营机构,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设12个部门,包括:综合部、规划研究部、基金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境外投资部、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法规及监管部、风险管理部、养老金管理部、养老金会计部、信息技术部、机关党委(人事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无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级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和业绩管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包括: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16826.9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收入预算1682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08.03万元,占 88%;其他收入802.55万元,占4.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16.39万元,占7.2%。

三、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支出预算168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0.74万元,占81.84%;项目支出3056.23万元,占18.1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08.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808.03万元;支出包括:金融支出1445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08.0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711.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重点压减公用经费和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等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金融支出(类)支出14458.03万元,占97.63%;住房保障(类)支出350万元,占2.37%。

(三)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84.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534.85万元减少150.36万元,降低28.1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2.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401.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2589.71万元减少1187.91万元,降低9.4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3.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2371.7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3409.92万元减少1038.18万元,降低30.44%,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4.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50万元, 比2019年执行数460万元减少110万元,降低23.91%,主要是动用了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51.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2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22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4.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1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444.87万元减少256.78万元,降低57.72%,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中无数据。

九、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01.8万元,较2019年预算

12589.71万元减少1187.91万元,降低9.4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156.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7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2020年新增购置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购置12套。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和业绩管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4.77万元。2020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1.74万元。

(五)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含养老金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金实施管理运营。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资产的增值。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社保基金会的信息系统需要为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需要构建满足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日常运营的投资前中后业务系统和配套的基础运营软硬件实施平台。为社保基金会投资业务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和为业务系统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保障各项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2.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社保基金理事会,具体由社保基金理事会信息技术部组织实施。

3. 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1.74万元。

4. 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办公用房租及物业费项目的支出。

(八)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费项目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和业绩管理)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pdf

附件2.部门收入总表.pdf

附件3.部门支出总表.pdf

附件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pdf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附表.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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