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常年法律顾问招标方案)

第五条 乙方为依法成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备从事本合同所涉及财务顾问服务的各项业务和资格条件。

第六条 乙方依本合同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七条 乙方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保证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第四章 甲方义务

第八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开展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及时反馈并作出决策;

(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项。

第九条 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方案讨论会和论证会。

第十条 甲方须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评估费、审计费、法律顾问费,以及各项国家税费等。

第十二条 甲方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格或证券业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并负责协调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评估师配合乙方项目小组开展工作。

第五章 乙方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运用专业知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

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对相关风险给予最大程度的揭示。 第十四条 乙方应调派合格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参与本次项目工作,并保持项目人员的稳定。

第十五条 项目小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财务顾问工作,并保证项目质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第六章 服务方式和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乙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成立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策划,协调项目进展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采取书面方式(包括电子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口头方式(包括面谈、电话、视频访谈等)及其他方式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

(一)开展法律、财务、行业等公司运营治理方面的现场调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对公司在治理运营、财务管理、行业分析等方面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风险给予全面提示。

(二)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提出规范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改制方案。

(三)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

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仅供甲方以合法用途和目的使用。甲方保证不发生将该报告用于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用途不符的情形。乙方不对甲方不当使用财务顾问报告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以乙方出具财务顾问报告之日为准),及出现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情形,本合同服务期限即告结束。

第七章 费用及支付

第二十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共计肆拾万元整。财务顾问费按照合同执行进度具体包括:项目前期费用伍万元整,改制费用壹拾万元整,财务顾问报告费用贰拾伍万元整。

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伍万元整;改制完成工商登记后(以工商部门核准之日为准)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费用壹拾万元整;在乙方出具财务顾问报告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将财务顾问费用支付至乙方开户帐户。 乙方开户帐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230189 00981 0060账号。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在内的对甲方经营、管理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必须向第三人披露时,须事先告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

第二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分析资料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或传播给第三人,除非该项提供或传播已事先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对外宣传本次合作和本合同的内容。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修订、补充或删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原则,不得就相同事项与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之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合同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应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外,还应依法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本合同已经全部履行;

(二)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使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

解除合同,必须有书面协议,但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章 乙方的权利保留

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存在不符合改制要求的情形,且该情形无法克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出现前款所述情形时,乙方项目小组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依据合同执行进度应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或免除。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 就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诉讼争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相应审批监管机构变化,需要对合同形式和内容作出调整的,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应规定及审批监管机构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财务顾问合同范文二

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能力,健全相关制度,充分理解、运用国家有关政策,甲方决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主要为日常咨询服务。日常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向甲方通报国家发布与甲方经营相关的财务政策、法规等,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税务策划、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日常服务不含专项顾问服务。所谓专项顾问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顾问服务,如提供财务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设计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设计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税务代理等。甲方若须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二、服务方式及咨询问题答复时间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利用电话、网络、会晤等方式对相关问题随时进行沟通。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每月至少应一次到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或解决相关问题。 乙方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时,一般情况下必须在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4天内答复问题,若较为复杂的问题则可视情况而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双方议定,甲方每年支付日常财务顾问费10000元,超过一年时间部分的费用按超时比例计算。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盖章后先预付5000元,签订合同后第七个月支付剩余的5000元。若在赣州章贡区外执行相关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支出额承担乙方差旅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就有关税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政策法规等问题向乙方咨询并要求及时解答。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仅供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合同范文三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可兹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由如下各方于二O一 年 月 日于 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事项方面需聘请财务顾问;

2、乙方为一家从事投资管理的专业性公司,拥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有丰富的资源;

3、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

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甲方的内部财务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等运营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通过自身或其关联企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或其关联企业的网络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3、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及关联公司网站及其他方式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6、合作伙伴的推介:乙方利用其关联企业多种类、多领域经营资质优势,如甲方在业务开展或项目运作过程中有担保、融资租赁等需求,为甲方推介合作方。

7、项目可行性分析:协助甲方对其拟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8、业务培训:根据甲方的具体需要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对甲方业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培训。

9、其他有关的事务咨询。

(二)服务方式

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电话、网络、刊物、会谈等方式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以上述方式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上述方式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三)服务期限

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应续签协议。

(四)财务顾问费用及支付

1、就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的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2、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财务顾问费。

3、如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展期,则自展期之日起另行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及收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如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帮助甲方寻找、筛选融资方,代表甲方与融资方进行沟通等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联系资金渠道,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7、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二)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可给与甲方正常收费标准30%至50%的折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常年财务顾问投标方案

3、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机构的要求进行的披露不在此限。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方面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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