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银行常年有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业务开展常年财务顾问开展常年财务顾问,签订财务顾问服务合同,服务主要内容是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金融信息、政策咨询、行业分析、产品推介、经营建议及客户访谈等。
请问这项服务是否需要根据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如果需要缴,是否适用技术合同?税率是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中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法规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你行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合同,不是就有关项目订立的技术合同,属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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