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条件(企业上市新三板条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许诺)12月17日上午中小企业上市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海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北、沪、深交易所和新三板的市场定位,加强对这些优质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并探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开辟绿色通道。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企业上市新三板条件)(图1)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海林 工信部供图

王海林指出,资本市场在企业价值发现、风险分担、创新激励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取融资服务、规范治理结构、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年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81家首批上市企业中有一半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上市条件,其中16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发挥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深耕细分领域,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很多企业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发挥着强链补链的重要作用,这些企业也是资本市场的优质标的。工信部将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培育工作,建立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对拟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投融资对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构建常态化的发现培育和推送辅导机制,推动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为有上市或挂牌意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询服务,支持其加快对接资本市场。

此外,工信部还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鼓励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进一步畅通股权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引导其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许诺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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