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主播偷逃税款被罚 已暂停直播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近日依法对两名网红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二人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总额高达9300余万元。此次被处罚的两名主播为朱宸慧、林珊珊,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二人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检查中,税务部门还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22日晚,针对因偷逃税款被处罚一事,主播雪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致歉信》予以回应。雪梨表示,完全接受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合规,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与此同时,主播林珊珊也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除了及时补缴税金及罚款,从22日起,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
朱宸慧拥有实控权企业多达25家
朱宸慧昵称雪梨,1990年2月8日出生,浙江温州人。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天眼查查询到的信息显示,朱宸慧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国贸系,曾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留学。同时她也是湖畔大学第六期学员,位列淘宝主播前三。朱宸慧对外的职务是宸帆集团董事长兼CEO,不过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其名下的企业众多,包括已注销企业总共多达16家。
其中,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包括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雪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投资人的包括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海南梨馨文化传播策划中心,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包括杭州千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童宸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颜宸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饰宸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而在此之前,她还有多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已经被注销,包括杭州雪梨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根据天眼查显示,朱宸慧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更是多达25家。
经过税务机关调查,朱宸慧正是通过旗下公司从事偷逃税行为: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她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任职企业多与朱宸慧有交集
作为宸帆自主孵化的首名红人,有消息称,林珊珊全网粉丝覆盖超2000万,成功转型成为大IP时代品牌落地第一人。她旗下服饰、零食、美妆等多品类自主品牌2019年GMV破8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林珊珊在2019年还曾入选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精英榜。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林珊珊任职企业也多达11家,基本都与朱宸慧的企业有交集。其中,林珊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是衢州珊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9月份,林珊珊突然从两家企业退出。其中今年9月13日,她同时从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股东行列退出,次日又卸任这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税务机关调查发现,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两人各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根据杭州市税务局对外发布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据悉,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避税,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何以成为高收入人群“避税”手段?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11月22日公布的对网红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案件的处理结果让很多人大吃一惊。与此同时,她们偷逃税的手段中频频出现的“个人独资企业”也让很多普通人感到新鲜:个人独资企业不就是个体户吗避税,怎么还能用来偷逃税?
其实,个人独资企业并不是人们熟知的个体户,而是一种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北青报记者从相关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与通常个体户都是一些小买卖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则往往是演艺明星等高收入人群热衷设立的企业类型,近年来随着网络主播成为新的高收入群体,很多当红网络主播也纷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甚至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也会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自身发展业务往来,借助个人独资企业不同的征税模式钻税收的空子。
“尤其是此前一些地区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在一些指定的园区内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定额征收等优惠政策,往往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将业务收入转化成进入个人账户的现金的税务成本最低仅有1%,规避了企业和个人正常纳税时需要负担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成本大大降低。”有知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一些地区的园区中,所谓个人独资企业的定额征税政策,就意味着企业不再根据收入和支出的差额确定其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而是直接根据每开出一张发票的总金额乘以一个固定的推算利润率来确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而事实上,像演艺人员这样的高收入群体,其“合理支出”其实并不多,也就意味着其利润率超高,按照正常企业纳税,其付出的所得税也会很高。而如果采用定额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处理这部分税务,假如以很多地方1%的定额征税为例,那么意味着收入100万元仅需付出1万元所得税,就无需再核查其成本支出,这对于演艺人员等这类收入高、成本低的相当划算。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前几年大量高收入人群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谋求降低税收成本,目前税务部门已经对在这类个人独资企业实施严格控制,其中重点内容就是取消定额征收,改为正常的查账征收,不再实行类似1%这样的“超低税率”。
“我们这里从今年起新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律不能享受定额征收了。”北青报记者通过网络广告查询到几家企业注册代理机构这样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不过他们表示,目前很多地方还都只是人为划定一个期限,在这期限之前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依然能够享受定额征收政策,“也正是因此,这类注册得早的个人独资企业反而‘身价倍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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