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运营盈利,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都离不开“税收筹划”,常常听人说税务筹划,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税收筹划?正确的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高额的利润,能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做出税务筹划前,企业应该再三思量。现在税点点给大家说几个常见的错误的“税收筹划”!
1、合同作假
签订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2、财务作假
财务虽然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当中同属一个部门,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做账遵循的是会计法,纳税遵循的是税法。很多企业会有两套账,一套内账一套外账,内账基本上反映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而外账就是用来给税务局看的,用来作为纳税基数计算税金的。这个不用多说,现在大多数财务们都了解了,但是很多老板还不够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税务筹划。
3、买卖票据
虽然金税三期的监管力度是与日俱增,但仍然有一些老板和无知的财务在打票的主意。成本票拿不到要去买,费用票不够也要去买,反正一言不合就买票。甚至,增值税专用票据也要买,因为进项抵扣不够。
而有的企业呢,可能本身没有什么税要缴纳,就认为自家票闲置着太可惜,于是就倒卖票来获利。刚刚说的这些全是违法行为合理避税,尤其买卖增值税专票,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就更别提什么税务筹划的方法了。违了法,就谈不上税务筹划。
4、私人卡转账
私人卡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在用的一种方式,不论是老板个人的,还是公司高管的私人账户,在企业当中都是不合规的。不是销售金额打进来合理避税,就是员工工资福利或是股东分红打出去。
很明显这是一种逃税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三种情况将列为重点对象
1、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2、私对私或者私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当日累计交易20万元以上;
3、不管谁对谁,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
所以,利用私人卡进行资金划转根本不是税务筹划。
以上的方法都脱离了税筹的范围,属于违规操作,都不能称之为税收筹划,反观那些不在事先就进行筹划和安排的方式方法,基本上都是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所以那些有真实业务发生却难以取得进项成本的企业,很适合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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