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在中国市场发展迅猛,但严格说起来还不算成熟。很多内地企业想要在创业板上市,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那么创业板上市条件和创业板上市必备条件有哪些? 上市融资是很多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创业板上市也一样。第一阶段: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这个是复杂的系统化工程;第二阶段:企业内部规范重组,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第三阶段;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创业板上市必备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问:创业板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问: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流通吗?在股份限售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创业板也像主板一样实行全流通,但为了保持公司股权与经营权的稳定,同时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创业板有针对性地、有区分地对上市后的相关股份提出了限售要求,具体为: (一)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二)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个月后,方可出售其余股份。 (三)对于前述两类股东以外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转让。 投资者一定要了解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对限售股份的有关规定,而且要密切关注有关限售股份解禁的情况,特别是关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人员所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审慎投资。 问:创业板原始股东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时上市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首先,上市公司需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具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有关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三)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四)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次,深交所接受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审批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相关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问:上市公司哪些人员和股东需要签署相关声明和承诺?什么时候签? 答: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相关责任声明和承诺,其中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问: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吗?如果可以,其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答:可以。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 (三)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创业板上市必备条件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长大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以下是创业板最基本的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长大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长大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长大性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长大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创业板上市条件五条标准,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创业板上市条件五条标准,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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