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IPO上市条件
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ipo上市条件,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实行注册制 审核2个月
北交所IPO上市,其过程跟A股的IPO完全一样,规范的要求也完全相同,需要经过四个过程:
第一阶段:财务顾问阶段,中介机构会按照IPO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各种财务和法律规范。实践中,IPO整改阶段大概率会碰到的主要问题包括:收入确认不准确;进销存账实不符;料工费分摊不准确;工程行业成本计量不准确;坏账计提不充分;资金占用;资产未入账;银行卡流水异常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及早整改解决。
第二阶段:辅导阶段,企业需要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在当地证监局辅导备案,辅导时间在3-6个月之间。
第三阶段:保荐阶段,中介机构走访、制作底稿、准备申报材料、内核、申报反馈。第四阶段:承销阶段并上市。因此,北交所IPO的时间分为四个阶段,前期整改准备+申报材料准备+在会审核+发行上市实践来看,前期整改比较费时间,如果碰到比较大的问题,可能整年度都会作废 。
因此,前期整改越早越好,一般需要从报告期第一年就聘请中介机构进场整改,才能达到北交所IPO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准备的时间一般在半年以上。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北交所IPO在会审核时间为2个月,比其他版块的审核时间缩短一个月。
北交所IPO实行注册制,即北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时间上看,北交所审核两个月,证监会注册20个工作日,中介机构回复反馈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因此,从理论上计算,想要在北交所上市,从申报到上市的时间大概率在6-8个月之间。祝福新三板!期待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北交所后续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下审核职责相关的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关注点一:上市平移精选层的四套“财务+市值”的条件《上市规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目标,强化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北交所对精选层现有的分层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等单项业务规则,作出了体系化整合,同时吸收借鉴了现行上市公司监管的成熟经验,形成了上市公司的总体监管架构和全链条监管安排。从内容方面来看,《上市规则》包括了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监管处理等四部分。其中,针对企业发行上市,《上市规则》明确了上市条件与程序、上市保荐与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与精选层的挂牌条件保持一致,北交所设置了市值条件和财务条件的四套标准,具有较好的包容性。标准一侧重财务指标,市值起辅助作用;标准二侧重关注市值标准,适应盈利模式清晰、业务快速发展的企业;标准三针对具有一定研发能力且研发成果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的企业;标准四主要面向市场高度认可、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未盈利企业。目前精选层挂牌的66家公司,适用四套标准进层的都有,这套指标显示出了较好的适应性。其中,多数企业以净利润标准要求进入精选层。据其测算,目前创新层、基础层符合四套财务条件的公司数量充足,北交所后备上市企业储备充分。
关注点二: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 取消持续督导制度根据《上市规则》,北交所在精选层持续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作出了四方面的调整:一是公司治理标准更加优化。《上市规则》增加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推动独立董事发挥更大作用;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紧盯“关键少数”;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二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上市规则》细化了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还建立了统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制度,严防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三是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上市规则》按照“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其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的,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清晰,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ipo上市条件,即保荐机构责任,同时,为确保平稳过渡,在北交所开市初期,上市公司与主办券商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须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北交所将尽快明确后续制度安排。
关注点三:申报100股起,以1股为单位递增《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了:一是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二是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三是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四是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五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北交所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关注点四:符合要求的财务退市可退至创新层、基础层《上市规则》中明确了北交所的退市制度,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退市标准,即“谁应退”。《上市规则》明确了北交所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的安排,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其中,财务类强制退市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二是退市程序,即“怎么退”。《上市规则》规定了北交所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作为强制退市的先导制度;明确了强制退市由上市委员会审议,确保退市决定的严肃性和审慎性。三是退市去向,即“退到哪”。根据《上市规则》,退市公司符合新三板基础层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继续发展;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同时,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关注点五:创新机制安排 对现金分红不做强制要求北交所公司治理等方面,与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监管一些制度创新,有效平衡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规范成本与收益。例如,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关注点六: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作为公司制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区别于会员制交易所,会员在公司制交易所不享有财产所有权。实施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对于证券交易所的明确要求,在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有较多成熟实践,《会员管理规则》予以吸收借鉴,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督促会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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