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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1日,由中国经营报社主办的“新使命、新赛道、新征程”2018(第十届)卓越竞争力金融峰会上,证监会上市部刘连起表示:“证监会稳步提高审核效率,推行分道制审核、‘一站式’审批,通过构建机制鼓励好公司选择好中介、实施好项目扶优限劣。持续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平均审核时间约66天,远低于《证券法》规定的3个月的审核时限。”
近年来,证监会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征,努力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着力提升审核效率。通过推出一系列并购重组政策,助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自2014年3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发布以来,证监会以推行市场化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为上市公司的发展营造了较好的市场环境。
刘连起说道:“首先是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
2014年《意见》发布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证券法》后,证监会跟进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大幅取消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审批。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和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修订后的《重组办法》《收购办法》已于当年11月23日生效施行。
刘连起继续讲道,实现审核信息全公开,通过持续提高工作透明度,证监会已实现并购重组审核流程、过程信息、监管标准全公开。行政许可重要节点的关键信息都在证监会外网每周更新;具体审核标准分类细化、及时公开;每单许可的书面反馈信息均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刘连起接着讲道,此外,证监会还持续优化审核机制和流程并购重组最新消息,已在审核中启动“当面反馈”机制,根据申请人和中介机构需要,就监管政策和反馈问题与之作口头解释和答复,大幅降低企业沟通成本。
通过简政放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日趋活跃。数据显示,2018年1月到10月,全市场并购重组单数为3300余单,比2014年同期增长51%;交易金额突破2万亿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81%。
A股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并购市场。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落实“三去一降补”任务、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助力国企改革、扶贫攻坚、“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3300余单并购重组项目中,需由证监会审核的为134单,占比仅为4%,并购重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近期,证监会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提升基础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发布多项监管问答和新闻发布,同时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在支持上市公司借助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实效。
一是研究推出“小额快速”审核通道。发布监管问答,对于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小额交易,不再预审,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刘连起表示并购重组最新消息,这一举措大幅提升审核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已有3单项目成功适用“小额快速”通道;当中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拓尔斯作为首单项目,从受理到拿到核准批文,仅用时20个工作日。
二是试点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交易支付工具。“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定向发行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有利于增加并购交易谈判弹性,缓解上市公司现金压力及大股东股权稀释风险。”刘连起说道,“我会结合近期市场形势和上市公司实际需求,试点定向可转债并购。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赛腾股份作为首家试点企业,已于11月8日披露重组预案,目前已接收该许可。”
三是增加配套募集资金灵活性,发挥并购重组资源配置作用。证监会支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配套融资、増资标的资产等方式真实和持续地巩固控制权,同时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明确配套融资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满足企业并购重组后续整合产能、优化资本结构等需求。
四是新增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类型,在原有支持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十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是取消“中概股”回归前端限制条件。证监会明确对A股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上市中资企业不再设财务、行业等条件,对此类并购,与境内公司并购重组执行统一标准。
六是支持同行业并购重组。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收购非金融企业“少数股权”的并购重组,取消财务指标限制,进一步服务企业去产能、调结构的发展。
七是增强发行定价机制的可操作性。证监会制定监管问答,对发行定价和调价机制设计等细化要求,进一步提高股份定价市场化水平和可操作性。
八是修订停复牌规则、简化重组预案披露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审慎停牌原则、分阶段披露原则以及严格保密原则,过去随意停、停时长、笼统说的局面将一去不返,截至12月10日,沪深两市停牌公司仅有14家。同时,配合停复牌规则修订了《26号格式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增加中介机构核查弹性要求、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
此外,证监会还发布相关规则,明确重组交易对方为超20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査要求、缩短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间隔期(3年缩短到6个月)等,明确市场预期,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扫清障碍。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在支持上市公司借助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实效。
最后,刘连起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研究和顺应企业诉求,深化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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