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重庆3月18日电(田俊杰陈颖)重庆市税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增值税,重庆地区西永、江津、涪陵3个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达18家,同比增长38%,2021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193%。其中,内销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15%。
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享有特定税收及监管政策。它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
因此,以往综保区内企业如果要同时从事内销、外销,必须注册两个企业,而且相比综保区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区内企业既不能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又不能向国内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区内企业无法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进行抵扣,割裂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不利于区内企业开拓国内市场。”重庆市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局长兰庭义介绍,在综保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解决了长期困扰综保区连接国内市场的难题,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2016年,国家在部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始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文,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此后,该政策试点范围持续扩大,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按照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区内企业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在不影响企业原来“两头在外”业务的基础上,可直接与境内区外企业进行交易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打通了国内销售增值税抵扣链,为重庆外向型企业用好国内市场,提供了平台和便利增值税,减少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据介绍,重庆从2016年开始,率先获批在西永综保区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为支持出口企业转内销,江津、涪陵综保区先后被纳入试点范围。
随着试点政策的见效和重庆地区取得试点资格的综保区不断增加,选择参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双重身份”,从原来主要面向国际市场,拓展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兰庭义表示,重庆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海关等部门协作,持续做好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区内企业用好该项政策,助力重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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