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税收筹划思路解析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只有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广大装修公司可以通过核算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来比较哪种提供建筑服务的方式税负较轻,从而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与客户协商采取该种方式。
二、税收筹划案例展示
甲装修公司主要以清包工方式提供装修服务,年含税销售额为3000万元左右,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税率,全年进项税额约5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3000÷(1+10%)×10%-50=222.73(万元),请提出税收策划方案。
甲装修公司独立核算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3000÷(1+3%)×3%=87.38(元)。通过税收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222.73-87.38=135.35(万元)。
案例二:
一、税收筹划思路解析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只有采取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否则,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当然,具体哪种方式更加节税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应当综合考虑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动力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多数情形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以实现最低税负。
二、税收筹划案例展示
甲安装公司主要通过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年销售额约2000万元,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税率,全年进项税额约4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1+10%)10%-40=141.82(万元),请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甲安装公司独立核算以甲供工程的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1+3%)×3%=58.25(元)。通过税收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141.82-58.25=83.57(万元)。
更多财税咨询、上市辅导、财务培训请关注理臣咨询官网 素材来源: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由理臣咨询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