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税务(《浙江税务》编辑部属于浙江省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版是一款高效、专业实用的财务软件,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版内置强大的功能,其软件可以在软件编辑申报表,可以在软件发送申报,可以在软件缴费,通过这款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软件就可以执行纳税,不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业务,非常的方便实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软件功能

停业登记

已设企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停止生产经营前,在停业前可在此模块办理停业登记。

复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对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从事生产经营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需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在此模块办理书面报告。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

非正常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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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在此功能模块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告。

注销税务登记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解散、 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费)义务的,在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登记;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实名采集

实名采集是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成立之日 起就具备的自然属性信息的报告,如纳税人名称、登记注 册类型、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总分机构、投资人信息等。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软件特色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纳税方便,针对企业开发

2、可以提升企业办税效率,快速将企业财务数据添加到软件

3、大部分数据都可以直接从Excel导入,方便下次继续导入财务数据

4、营业额申报也非常方便,可以对季度申报,可以对年度申报

5、申报事项也非常多,点击一种模式就立即显示纳税申报表

6、支持财务报表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7、也支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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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也支持申报作废、更正申报、预申报、车船税代扣代缴、税款缴纳、税源信息采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安装步骤

1.从本站下载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软件包,解压后进入安装向导,单击【下一步】

2.选择目标位置,点击【浏览】自定义安装文件位置,单击【下一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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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备安装,确认无误后,单击【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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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安装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使用方法

停业登记

1、 功能说明

已设企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停止生产经营前,在停业前可在此模块办理停业登记。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登记】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纳税人状态必须为正常户方可办理该业务;

(3)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必须为“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企业”;

(4) 纳税人申请停业的期限是否在定额的执行期内并且连续停业不超过一年,跨越定额执行期或者超过停业期限的不予办理;

(5) 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验旧发票并收存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6) 纳税人申请停业前需确保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浙江税务,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停业时间起”和“停业时间止”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浙江税务(《浙江税务》编辑部属于浙江省地税局)

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已导入金三系统纳税人,并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

纳税信用补评如何申请?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因《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所列的情形解除浙江税务,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通过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纳税信用à纳税信用à纳税信用补评申请

3、 前置条件:

浙江税务(《浙江税务》编辑部属于浙江省地税局)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4、 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3)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确定后,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更新日志

1.修正了其它bug;

2.优化了软件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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