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协议(咨询 顾问 合同)

常年税务、涉税会计顾问协议书

台XXX顾字(200__)第______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特聘请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为本企业办理税务、涉税会计事务的常年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为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围

(1)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咨询,最新税收政策释疑。

(2)办税实务指导、税收自查指导。

(3)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纳税筹划。

(4)指导企业处理涉税会计事务常年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协议,解答疑难问题。

三、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履行顾问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协议、合同、章程、文件、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错误的咨询意见,从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

乙方的责任:

(1)咨询顾问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对履行顾问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而持续有效。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充分照顾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4)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负有及时解释的责任。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证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询;临时咨询事项双方另行约定时间。

2、对甲方涉及到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需要乙方出面办理的委托联系事项,根据甲方的授权及时办理。

3、乙方在服务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常年财务顾问咨询服务协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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