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30日电(记者何欣荣)上海市政府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包括50条具体措施,旨在推动开放型经济功能和国内外人才在新片区的集聚,以及临港的产城融合。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从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等多个方面,对临港新片区进行特殊支持。上海市政府明确上海财税,原则上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支持浦东新区的政策优先在新片区适用,符合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研发平台、基础设施优先在新片区布局。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表示,“政策从优”原则是《若干意见》的一个创新,让临港能够始终保持政策的鲜活度和吸引力。
从具体内容看,不少支持措施含金量颇高。如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上海财税,“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采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
人才的住房保障也在新片区得到了体现。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定向微调新片区的住房限购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满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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