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在国家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而税务管理作为建筑企业管理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在规范建筑市场、优化工程项目运营效益、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纳税意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章以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为切入点,全面剖析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以国家相关税务政策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优化途径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问题;优化对策
1建筑企业的纳税特点
第一,目前建筑工程的金额越来越大,市场上拥有高资质的建筑企业为数不多,部分建筑企业利用资质优势承揽业务后采用施工分包、劳务分包形式进行,只派出项目经理等核心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建筑企业仅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用。总包施工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很多时候需要兼顾处理好分包方和劳务方的税务问题,并承担审核流程、票据的连带责任。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建筑企业以这种方式收取管理费用的,管理费用为整个工程项目决算金额的8%-9%,含需要代缴的流转税以及附加税费。第二,由于工程项目一般在偏远地区,一些小的项目的采购零星施工用品习惯采用现金支付,部分沙石等辅料由于是个体供应商,对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等现代手段的应用也较少,这种传统支付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为上下游等各企业逃税、偷税等违法行为创造了可乘之机,无形中增加了税务检查的复杂程度及烦琐程度。第三,由于施工产品是一个复杂而系统工程,施工工序很多,建造过程非常长,采购的主要材料量也是特别大,机械租赁业务也经常发生,这时容易出现假发票未能及时辨别出来,或者接受了对方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偶有发生,增加了税务管理风险。第四,由于在建工程大多数为异地工程,部分民营建筑企业并没有按相关规定开具外经证或者在项目所在地报备项目信息,在效益至高的追求下,纳税意识薄弱,纳税积极性不高,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相关规定。
2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所得税。(1)拖延收入结转时间。工程施工的特点就是建设期和结算期都较长,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大部分企业未能切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条款,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工程实际进度,进行相应收入的结转,并存在严重拖延应税收入的结转,将工程项目总利润进行人为控制。(2)虚假原始凭证和发票入账现象严重。由于工程施工过程复杂,需投入各种料机费,因此产生大量的材料票、分包票和各类费用的票据,部分建筑企业未能有效审核所有发票和原始资料,在入账时较容易存在假发票或无票入账的情况,使得企业所得税风险特别重大。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建筑企业将工程按比例分包至各个项目承包商,在完成对包工头款项的支付后,通常要求其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其中有一部分发票为虚假发票,主要原因是分包商为了从中获取更高的利润,四处收集并购买发票,使得经济业务四流不合一;另外偶尔还会提供各种虚假发票,都破坏建筑市场税务秩序;另一方面,部分建筑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降低采购价格,主要表现在建材选购时以无须发票为协商条件,达到降低材料价格成本的目的。在实际入账时,随意编造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开具虚假的材料发票或者无票入账,在协助企业逃脱所得税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材料商偷逃增值税提供了可能。
(3)成本核算混乱。建筑企业除了部分经济业务没有完全按照四流合一和少量接受虚假发票之外,还面临另一问题,即项目开展过程中多个项目交叉进行,工程建设周期长,使得部分工程间接费用无法按时按量平均分配至各个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而租赁的机械费有时也没有很好的记录台班,无法合理分配至各工程。由于成本核算的混乱,导致企业部分经济业务进项税无法核算清查,影响真实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所得税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及有效性缺乏保障。2.2“营改增”后增加了建筑企业税务风险。(1)账务处理难度增加。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面普及,增加了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困难程度。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主要面临来自税收政策、有效衔接新旧税制、处理具体业务等一系列矛盾及问题,且对税务账务处理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在于核算方式的转变,增值税的核算方式为差额抵扣式计算,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会计科目数量增加好几个,必然会大幅度增加核算难度。此外,“营改增”还会给财务带来异地工程预缴税款、所在地税款缴纳、开票系统、认证抵扣、报税系统、税务资料管理等诸多问题,若不能正确处理,都会造成税务风险。
(2)税负有可能一定程度的提高。《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及,2016年5月全面试行“营改增”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是根据住建部相关司委托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对66家大型建筑企业2011年财务数据“营改增”前后税负情况调研和测算来看,得出的结论是增加税负负担的企业达到58家,占总数的88%。现阶段,建筑业仍然处于粗放性管理状态建筑企业税务培训,整体盈利效益处于较低阶段,由于建筑行业上下游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砂石的采购大多数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偏远地区的工程部分租赁设备的为个人,无法提供税票,无疑对建筑业是重大的打击。再加上管理团队的薪酬等支出不能抵扣税款,一些垫资、中间潜在费用等一系列的费用开支,施工成本居高不下,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收益。2.3纳税意识薄弱。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是利益追逐为目标,因此在大多数时候,通过延迟报收入、无票入成本、不开具外经证或者不报备项目信息等方式进行矫形处理税务问题,纳税意识极为薄弱。税务机关由于人力资源不足,不可能针对每个单位进行税务检查,也加大了他们偷逃税的动机。
3税务管理优化对策
3.1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优化对策。(1)严格工程财务核算,依法缴交税款。建筑企业应意识到,一旦违法税收法律,有可能面临诚信、不能投标、罚款、停牌、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所以企业应严格工程财务核算,按照建造合同和建筑企业税务管理的相关条款及时计报收支,异地工程还应开具正规的外经证,预缴税款,并在工程所在地及时报备当地税务机关,在施工过程及时缴交工程的税款,这种合规的税务方式才能让企业发展长治久安。(2)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通过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建筑企业缺乏对项目投资、设备材料选购以及工程施工分包等方面所涉及税务问题的思考与分析。针对这一现象,首先,建筑企业相关领导需全面提升对税务风险管控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参与并对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有效性及规范性进行建设;其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控部门,提高员工有效识别、正确评估及从容应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税务风险;此外,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对其内容的全面性进行时刻的监督建筑企业税务培训,材料及设备的选购的流程和票据、劳务单位是否有及时发放劳务工资、施工分包以及施工设计等多项业务内容,遵循四流合一。另外还可以进一步明确税务工作的相关激励机制,提高税务管理人员参与税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3.2税务机关税务管理优化对策。(1)加强税源控管,完善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与建筑工程项目之间的协作,督促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标后,而对于已经完成施工的工程项目,通过信息化软件提醒其办理竣工结算工作,及时进行增值税汇算清缴工作。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应大力推进“以票控税”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性质恶劣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2)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由于税务机关人员不足的实际状况,建议引入社会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力量,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建筑行业的税务培训、税务检查和监督、其他税务工作、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体系的建设进行有效的补充,这样能够提高税务机关的税务效率,确保各建筑企业能在公平的税务和市场环境中竞争。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企业稳步发展的今天,税务管理其发展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建筑企业应更多从自身管理角度出发,深度挖掘税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建筑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完善自身的工作。而税务机关则应不断优化及创新税务管理模式,进而从根本上推动建筑企业税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国家经济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刘俊峰,王晓春.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及对策建议[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
[2]张晓红,张剑锋,张林海.探讨建筑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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