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财务总监对证券市场最新政策法规、财务规范及最新动态的了解,提高其任职能力和水平,由中国证监会授权、本所主办、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协办的“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第一期财务总监后续培训班”拟在青岛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必须在每届任职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教育岗位培训;2014年至2015年未参加培训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含财务负责人),应当在2016年完成培训考核。
2、本期培训班接受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控股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名参加培训,其中拟上市公司的参会人数控制在20%以内。
二、报名时间:
4月18日(周一)上午9:00开始,额满为止。
三、培训时间:
报到:5月3日(周二)14:00-21:00
5月4日(周三)08:00-08:20
学员(包括青岛地区学员)请尽量于5月3日报道,晚于21:00到达酒店的学员可先行办理酒店入住,于5月4日上课前办理报道手续。
为保护学员个人信息安全,确保学员身份属实,请务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报到并领取资料及通讯录。报到和培训期间会务组不会组织课程表以外的其他活动,请学员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培训:5月4日-5月6日,详见附件一:《课程表》
四、培训地点:
青岛中心假日酒店(山东省青岛市徐州路1号),详见附件二:《交通指南》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2300元/人(含培训费、培训期间餐饮费,不含住宿费)
2、请在收到报名审核通过短信后进行网上缴费。请务必在4月27日17:00前完成缴费,过期将予以报名不通过处理,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缴费方式请阅读附件三:《培训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六、发票开具
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要求,本次培训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支付系统尚未调整完成,本次发票信息需学员手动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通过并缴费的学员需填写附件四:《增值税发票信息表》财务总监培训班,并发送至。
2、除发票抬头为“个人”的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外,其他均需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请学员务必完整填写,并确保表格中开票信息准确无误。本所开票后,原则上不予退换。
3、由于涉及系统转换,本期培训的发票将在培训结束后快递给学员,请学员准确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表》中收件人信息。
七、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请学员在报名前完成账户注册以及学员信息录入,以节约报名当天操作时间。
报名网址:
2、收到确认短信后再登陆培训系统进行缴费操作。
3、培训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三:《培训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八、酒店住宿:
学员住宿费用自理,提供参考酒店信息如下:
1、酒店客房数量有限,请在4月27日前预定,青岛中心假日酒店房间价格为:
大床房/标准间:570元/间·天(含单早)财务总监培训班,如需入住其他类型客房,请联系酒店预订部。
2、客房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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