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注册制(pre ipo和ipo的区别)

新《证券法》下注册制对企业IPO的影响

活动背景:

EventBackground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通过,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新《证券法》一大亮点即将证券发行核准制修改为证券发行注册制,同时还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内容。

自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到本次新《证券法》修订,IPO发行审核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到注册制的发展历程。新《证券法》第九条取消核准制,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全面确立了证券发行注册制。注册制的推行使得证券监管部门职权发生了转变,由原先的政府对拟上市企业审核“优中选优”变成了现在的主管机构只需要对证券发行文件进行形式审核,无需价值判断。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ipo注册制,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会面临哪些问题?注册制时代,企业又该如何把握上市发展之路?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新《证券法》下注册制对企业IPO的影响,特别邀请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级合伙人朱峰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南。

活动演讲嘉宾:

InvitedSpeaker

朱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合伙人

朱峰律师ipo注册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调解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 )会员、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上海交通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律出版社《破产实务前沿》系列丛书编委、上海市法学会特约撰稿人。朱峰律师同时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全球校友会轮值会长。

朱峰律师在资本金融,尤其是在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及破产重整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曾主办或参与逾百项境内外首发/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上市公司再融资、破产重整及清算、公司改制等法律业务,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

朱峰律师是股权激励法律业务专家,曾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独任起草《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业务之尽职调查工作业务操作指引(2020)》、《律师办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18)》和《律师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17)》,为上海律师行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法律业务提供行业标准。朱峰律师同时兼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混改智库专家及特聘讲师,曾主办或参与多家大型央企或地方重点国企的混改项目。

活动流程:

15:00 会议开始

新《证券法》下注册制对企业IPO的影响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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