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激励企业地区上市,依照企业上市时间进度给与相对应帮扶:
(1)对初次申请江苏证监局指导并获得报备通知单的企业,给与50万余元奖赏。
(2)对初次进到江苏证监局指导报备的企业,自指导报备本年度起2年内,每一年给与200万奖赏。
(3)对初次公布股票发行(IPO)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宣布审理的企业,在保证有关证明材料后,给与100万余元奖赏。
(4)对取得成功上市的企业,在保证有关证明材料后,给与200万奖赏。
激励企业海外上市
对在国外取得成功上市,且将先发个股募集资金80%以上(含)项目投资镇江市地域的企业,在保证有关证明材料后,一次性给与300万余元奖赏。
适用企业重新组合上市
对根据资产重组等方法获得地区(市外)上市公司股权并成为了第一大股东,且将上市企业注册地址、缴税地迁往本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与300万余元奖赏。
适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对取得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在保证有关证明材料后,给与50万余元奖赏。在这个基础上,对初次进到新三板“自主创新层”的企业提升20万余元奖赏,对初次进到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提升30万余元奖赏。企业“转板上市”取得成功的,参考享有以上现行政策奖赏扶持资金,补充差值一部分。